向楼主咨询一个案例。
亲戚2016年6.1日在西安买了一套2011年交付入住的二手房,至今还没办下来房产证,当时户口政策没放开,落户必须有房产证,所以,看房时,买家就说过担心没房产证无法过户给买家,耽误买家落户。决定买下这套房后,买卖双方加中介三方签合同时,中介起了个好心,临时加了一条,如果三年后(2019.6.1)还无法成功过户的话,双方退款退房,不计房租和利息。现在马上到19年6.1日了,买家多方打听投诉,得知所购房产的那个园区的所有楼宇都有加层超规划情况,导致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最后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来看,相关部门如果不采取创新措施的话,基本可以确定,6.1日是拿不到房产证了,结果是双方退款退房,问题是签合同时双方都没预料到目前单价涨了一倍,按合同退房的话,买家损失了一倍的钱,有70万左右,这个巨大的损失,买家该如何维权,尽量减少损失?长达八年无法办证的责任全在开发商,房子12年网签备案了的,房款也付了60万,尾款5万是过户押金,房子也一直有买家在出租收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