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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内接连曝出两起涉及公职人员不当使用个人信息、涉嫌滥用职权的事件,引发舆论对个人信息保护与基层权力规范行使的担忧。
就在2026年1月21日,一起新的事件再度触动公众神经。据当事人马某某(现居渭南市)讲,陕西省周至县楼观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天13点39分致电他。该工作人员18991312....手机短信中明确告知马某某:“你好,我是周至县楼观镇工作人员,经查,该渭水秦事真实身份为:马某某,住址渭南市信达××小区(××),手机号:1533615×××x,你在微博上发布的“周至一工程被曝使用建筑垃圾砌筑河堤”信息,经有关部门现场核查,信息失实,请尽快删除,消除影响”。
在此试问一下:周至县楼观镇一个镇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无个人信息(隐私)管理权限情况下,能轻松掌握或获取渭南市马某某个人隐私,其中手机号码,家庭住址能精准掌握足显其神通广大,更以此作为要挟,要求其删除其在网络上转载的一篇关于周至县楼观镇的稿件。这种直接以掌握个人隐私信息为前提的沟通方式,带有明显的胁迫意味,令马某某感到不安与愤怒。
目前,马某某遭遇的这起事件细节及其所涉稿件具体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核实。但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居民个人信息并用于施压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此举不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更是一种试图压制网络发声、干涉正常传播秩序的粗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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