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参与起草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4月25日,该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也关注到了网友对工信部拟禁用电动自行车车载充电器的诸多误解,在铺天盖地的评论中,他发现有两种声音最为高涨。一种声音是,认为工信部拟禁用的是现在普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好多人说把这个东西禁掉了,是在想办法收费。”还有一种声音是,禁止使用给手机充电的车载充电器,网友们不太理解为何禁用。
“网友们误解了,车载充电器不是这样定义的,传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叫外置便携式充电器,而即将禁用的车载充电器目前还未在市场流通。新规定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影响,当然,车载充电器的安全性能是可以放心的。”陈先生说。
陈先生称,工信部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主要是为了规范整车企业,堵住行业漏洞,“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中规定,文件不适用于带有车载充电器的车辆,也就是说,装有车载充电器的电动车可以不执行这个规定。于是,一些企业为了避开这个规定,开始在电动自行车上装车载充电器。这其实是一个漏洞,修改GB 42296是为了更好地执行GB 4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