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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鼎盛四方 于 2021-12-30 08:29 编辑
把物业费变更为社团费,按照城市区位级别0.3-0.5元每平方每月。制定统筹的全国阶梯价格,成立国家居民事务管理局,建立小区大数据,统筹管理,让社区进入体制内,统一接管。编制设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居民社区监督委员会基层机构。
大修基金交由住建局代管,卫生交给环卫,绿化交给市容,安保交给城管,或者让小区退休人员去干,发挥余热。
物业只是一个时期的产物而已,高昂的物业费,地下车位的所有权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一直处在无休止的争论中,扩大激化了许多基层社会矛盾。降低物业费和取缔物业后,从一部分程度上会减轻基层业主和居民的负担。
逐步取缔物业进行改变,演变只是改变成另一种管理方式,同时会减少城市居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把业主一直有情绪而不满的物业费,逐渐演变成为一种为人民服务的福祉,其乐融融,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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