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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子女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 ,算家庭暴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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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10: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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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家长的期盼,但这个“虎爸”的教育方式却有点激进,无奈之下,孩子母亲只能向法院“求援”。近日,建邺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因家庭教育方式失当引发的纠纷。毛先生系博士毕业,与郑女士婚后育有两子女小明、小佳(均为化名),儿子小明7岁,读小学一年级;女儿小佳5岁,读幼儿园。   郑女士称,丈夫毛某经常向两子女小明、小佳教授中学、大学的知识,让两个孩子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并要求两子女学习至深夜,其在教育子女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有时甚至出现殴打行为。在公安民警、妇联工作人员、学校老师介入协调的过程中,毛某一直未能认识到其教育方式失当的问题,反而认为其管教孩子仅为“家务事”,拒绝接受相关人员的协调。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用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向孩子教授大量知识,但这一做法没有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起到了拔苗助长的负面效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全面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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