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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京·愿望位于北二环边上,城北客运站西侧,开发商为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爆料业主说,在2018年7月买的房子,买房的时候,合同约定2019年年底交房。但到了交房时间,业主去找开发商,开发商则以工地上挖出古墓为由糊弄业主,说是年后交房,而年后由于疫情影响知道现在也没开工,开发商一直说马上开工,可一直看不到开工的迹象。 接到该业主爆料后,编辑去项目现场实地进行了解,销售人员证实了该业主的说法,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但“马上就会开工”,问具体时间,对方“不知道”。 据业主了解,项目未能按时交房的主要因素,其实是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施工方不干了。业主认为,名京地产无视监管,与银行勾结,挪用房款,致使房子迟迟交不了! 业主还爆料,在买这个房子的时候,还遇到“补差价”问题,业主们都交了,但补差价的款子没有合法合规的手续,业主们也认了! 业主们交了血汗钱,一边租房子住,一边还着房贷,最后却好不能够按时收房,实在忍无可忍! 在业主提供的合同中,细看不难发现一些“端倪”,比如:项目属于在建工程抵押,解除抵押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同时,编辑现场了解到,项目在售的几套房要全款付。两者联系在一起,说明什么?是否存在目前尚未解除抵押的情况,不得而知;如果,没有解除抵押,也是不能交房的。 在业主提供的合同中,还不难发现一些“霸王条款”,一边倒地对开发商有利,而对业主存在不公平: 如:交房时,不谈有无合规合法的“两书一表”,仅以开发各方的验收为准;如坚持要有竣工验收表,则要推迟两年交房,但业主要承担着两年的物业费,等等。 关于因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而不能按时交房的,已不止一列,年前德杰状元府邸也存在类似情况;房企找的理由是因为雾霾。 这次,名京项目不能按时交房的理由是“发现古墓”、“疫情”,看起来也似乎很合情理,但为何和业主了解的情况不一样? 卖房时百般承诺,签合同时细抠条款,尽数对房企有利;说起来都是“责任房企”,为何交房时不能给业主惊喜而是惊吓?业主利益为何不能保证?! 这应该引起相关各方的重视,不是停留在口头而是行动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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