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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聚焦“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早部署、下重拳、用实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初步实现了2018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阶段性目标。 临潼区斜口街道芷阳村村委会原委员张鹏武、张平平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7年9月20日,临潼区凤凰大道融创桃源府一期工地施工期间,时任斜口街道芷阳村村委会委员张鹏武与张平平商议,安排人员阻挠施工,并导致工地内相关物品损坏。 2018年2月5日,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6日经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3月7日由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执行逮捕。张鹏武、张平平二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丧失党员条件。2018年9月,张鹏武、张平平被开除党籍。 2018年3月份,洋县磨子桥镇常牟村村民联名向汉中市公安局举报该村原主任牟某轩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核查。经查,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间,牟某轩多次纠集社会人员殴打辱骂村两委干部和村民,打砸损坏公私财物,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2018年5月洋县公安局依法对牟某轩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0月10日,洋县人民法院对牟某轩犯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2018年初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一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正阳街办黄家寨村村干部林某龙,纠集村民马某、黄某宾、黄某强、黄某卫、黄某平、刘某洋、张某、马某、党某、李某逢等骨干成员,为牟取高额征地赔偿和强揽工程追求私利,将征地赔偿款作为幌子,煽动黄家寨村村民多次聚众阻挡项目工地建设施工,致使工地停工数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殴打项目工作人员,至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打横幅”封堵正阳街办韩家湾社区服务中心大门,追打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政府单位办公秩序;蛊惑不明真相的村民到秦汉新城管委会非法上访,向政府施压,要求释放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 现查明,该犯罪团伙成员每人缴纳10000元入股 “绑锅费”,由村民马某负责账务管理,安排专人每天轮班对建设单位进行“盯梢”,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预谋策划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西咸新区公安局秦汉新城分局已将组织者林某龙在内7名骨干份子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进一步部署抓捕。对部分受到蛊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村民,根据其实施的违法行为程度分别对7人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 2018年6月14日20时,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接到电话报警称:某物流公司北侧有人阻拦工地施工,请求出警。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王寺街道办在该物流公司北侧空地进行三化工程施工时,王寺村八组组长包某锋伙同曹某栋、曹某峰、路某宁、包某峰、韩某辉、张某国、曹某旗等人将工地挡停,扣留工地装载机及八辆渣土车长达近20小时,期间曹某峰将一辆渣土车挡风玻璃砸毁,后包某锋等人向施工方索要15万元的倒土费用。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审理,该8人对其挡停工地索要费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于6月15日将这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王某有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2012年以来,以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宋村王某有为首,梁某、穆某某、张某某、马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违法犯罪团伙,以追求私利为动机,以争选村组干部为目的,借征地拆迁、旧村改造、换届选举之机,多次寻衅滋事、阻碍当地工程建设、以暴力方式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扰乱机关单位和公共秩序,气焰嚣张、目无法纪。该团伙一方面通过“软暴力”手段,用所谓上访材料,造谣蛊惑群众,炮制不符民意、违反组织程序原则的“联名罢免村干部签名书”,给当地政府施压造势,缠访、闹访、越级上访,以此威胁敲诈政府干部。另一方面以“告状”为由,敲诈勒索镇政府,操纵影响基层政权建设,迫使宋村村委会班子不能正常工作,并强行插手政府人事任免,迫使部分基层干部辞职。 目前,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有、穆某森、穆某发、王某、梁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已移交法院起诉。对2名犯罪嫌疑人龚某玲、曹某林进行上网追逃。 西咸新区公安局专案组在前期侦查中,民警以乘客身份开展秘密侦查取证工作,在掌握可靠信息情报后,成功将以韩某为首,李某、苏某、骆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后卫寨地铁口非法载客运营涉恶团伙全部抓获归案。 经调查,2015年9月左右,李某伙同韩某、苏某、骆某等人一起在后卫寨地铁站附近组织咸阳牌照出租车和私家车开始非法载客运营活动,韩某负责“外围”放风拉客,李某和苏某等人负责车辆的排座、叫座、管理秩序,参与车辆每月要向这个团伙缴纳一定金额“管理费”,以作为团伙成员的“工资”。他们还对其他想要在该区域内载客运营的出租车和私家车采取言语威胁、踢车门、拔车钥匙等行为进行强行驱赶。 西咸新区公安局依法对该团伙成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日批准逮捕,下一步西咸公安将继续完善该案的相关犯罪证据材料并提请公诉。 秦都区渭滨街道办西大寨村委会委员钱峰阻拦施工,强供土方案。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钱峰等人以本村土地被征必须由他们提供机械服务、承揽土方工程为由,阻拦施工,强供土方,哄抬价格,强行收取土方费27万元。钱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礼泉县城关街道办尖张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景永安寻衅滋事案。 2017年11月15日,景永安以施工占用庄基地为由,堆土封堵某食品厂大门。次日,又伙同他人阻挡施工机械,损坏该厂物品价值11305元,被公安机关逮捕。景永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彬州市新民镇太厢村委会主任李西录破坏换届选举案。 2018年6月,李西录因扶贫工作队队长刘某某向群众解释其在处分期内不能参加选举,殴打刘某某致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李西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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