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即可获得验证码
只需要3秒时间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评谏] 陕西省高考成绩复核方法》6月起实施

3638 0
发表于 2016-5-15 18: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结束前申请
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分为首次复核和再次复核。成绩复核工作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卷工作组和仲裁组学科专家负责实施。高考成绩复核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申请和回复。
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截止6月28日18∶00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区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时,必须向系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密码等信息,用以验证身份。考生应严密保存自己的相关信息。凡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
超出规定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首次复核或再次复核每次仅限一个科目。具体操作方法为:考生应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提示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申请或再次复核申请,并可查询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
仲裁组对再次复核作最终认定
评卷工作组在系统提示受理考生的首次复核申请后,应根据考生申请的具体内容进行首次复核,并及时将复核结果提交于查询系统中。

考生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的,可在查询获取首次复核结果之后申请再次复核。仲裁组在系统提示受理之后进行再次复核,并将最终认定结论提交于查询系统中。考生查询获取首次复核结果或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可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下载并自行打印。
仲裁组对再次复核作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不再受理其他有关的异议申请。
成绩变更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
考生申请首次复核或再次复核之后,凡依据评卷工作组给予的首次复核结果或仲裁组对再次复核的最终认定结论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高考评卷组织机构确认成绩并在高考成绩数据库中予以变更。
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等待回复期间,应在规定时间区间之内依照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的本人成绩填报高考志愿。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之后发生了前述成绩变更的,考生可申请重新填报志愿。
该办法适用于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联系侵删

Copyright © 2001-2024 荣耀西安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1100059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4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