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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陕西4起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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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5 1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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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中央纪委网站《每月通报》通报了4月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1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陕西省有4起案件被通报,分别是:

    1.汉中市略阳县原观音寺乡乡长、党委书记梁景泉,观音寺镇原党委书记杜展宁收受钱款问题。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道路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利,各收受钱款7万元。2016年2月,略阳县纪委给予梁景泉、杜展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渭南市合阳县金峪镇北永宁村村委会主任雷廷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雷廷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3.021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1月,金峪镇党委给予雷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安康市石泉县熨斗镇板长村党支部原书记孟存锡截留、侵占惠农资金问题。孟存锡利用职务便利,从代管12户群众惠农补贴存折中支取1.9449万元用于村务支出,个人侵占9659.75元。2016年3月,熨斗镇纪委给予孟存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商州区闫村镇南宽坪村村委会主任杨淑民违规收取移民搬迁安置手续费问题。杨淑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取9户群众移民搬迁分散安置手续费1.8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3月,闫村镇党委给予杨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记者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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