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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5月11日)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12个经适房小区内162户购房人存在违规使用行为。
根据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适房只能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和擅自改变住房用途。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向违规使用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自行恢复自住用途。未按期整改的,将通报违规使用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拒不整改的,收回所购住房,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记者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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