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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药监:高校以外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制售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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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08: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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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即将来临,食品安全事故进入易发、高发季节。昨日,西安市食药监局下发通知,禁止集体用餐单位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味等,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防止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馆等集体用餐单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根据市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突出监管重点,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就餐人员较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为重点环节,禁止集体用餐单位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味等,严禁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和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记者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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