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西安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西太路,北临纬二十六路南临纬二十八路,西临经二十路,东临西太路。项目征地面积149130平方米,约合223.695亩,总建筑面积229828.5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层的ZTE厂房、18栋标准厂房、1栋食宿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为28466平方米,绿化率为19.1%,设停车位704个。
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主要设备声源对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运行期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北、西、东、南厂界内均设置有货车道路,临近厂界,因此在有车辆进出时段,车辆出入口附近、厂界噪声值将会超出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评价要求将车辆车速限制在20km/h以下,并严禁鸣笛,以减缓车辆进出时段的噪声影响。项目内部车辆行驶噪声对周边规划地块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餐厅应采用清洁燃料,并设置油烟净化效率在85%以上的油烟净化器,项目建设时应预留排烟道;地下停车场应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排风口设于下风向,离室外地坪高度大于2.5m,并作消声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经自建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再生处理。项目对接纳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食堂废油脂。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点,袋装生活垃圾(除食堂废油脂外)送至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垃圾场填埋场处理,填埋场按国家规范及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食堂废油脂应当按照西安市环保局市环发[2006]91号文要求进行妥善处置,对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并交由西安市环保局认可有废油脂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4楼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联系电话:029-89131029,联系人:耿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