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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熟猪肉里面竟然加入工业沥青松香!我天,我们都是柏油马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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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6: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QQ截图20141015161039.jpg


    每天看新闻,都会看到各种各种的食品问题,媒体天天报道,国家天天督促,政府天天在抓,可问题食品却一批又一批的出现,屡禁不止,我们在抨击黑心商家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不仅仅是黑心商家的问题,有没有其他问题在作怪,是不是我们贪便宜?是不是进货出货通道有人哄抬价格让小商户无法承受?是不是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宣传监督力度不够??等等问题,我给不出答案,想问问各位网友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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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连连看:

黑心商户为求“卖相”使用工业用沥青、松香给猪头、猪蹄褪毛,然后加工成熟后流入市场。2014年9月25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宜红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禁止被告人宜红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肉食品类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003年开始,个体商户宜红红制作熟猪头肉和猪蹄在市场上销售,由于生意不好停业了几年。2008年后,宜红红从屠宰场买回生猪头、猪蹄后,将工业用沥青、松香加热成液体后,把猪头、猪蹄放进去再拿出来,然后把表皮黑层拔掉,最后放入锅中加入调料煮熟后出售。使用工业沥青、松香褪猪毛,不仅节省了成本,而且猪头和猪蹄更加干净、好看、好卖。2013年10月15日,延川县公安局、工商局在宜红红家查获扣押松香14斤,熟猪头肉、猪蹄40斤,已褪毛的生猪头、猪蹄20斤。

经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宜红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业松香加工猪头、猪蹄,其行为已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予以惩处。但被告人宜红红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宜红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愿意主动缴税罚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正规经营,不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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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

号称嬉皮Lv.16 发表于 2014-10-15 16: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号称嬉皮将票投给了:
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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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ibunhou589Lv.10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14-10-15 16: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liibunhou589将票投给了:
人们喜欢便宜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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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our123Lv.9 发表于 2014-10-15 20: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harbour123将票投给了:
人们喜欢便宜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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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多多Lv.9 发表于 2014-10-20 09: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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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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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给自己听Lv.8 发表于 2014-10-20 13: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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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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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Lv.12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14-10-20 13: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食品安全类的新闻最好别看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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