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新区第三中学(江苏中学)一名学生坠楼受伤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多条客观反映事件的网络内容,遭到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以“侵权”名义发起平台投诉,相关内容被平台处置。公众由此产生巨大疑问:面对校园突发事件,教育主管部门不去主动调查、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反而持续投诉、删除网络监督信息,这是否背离自身法定职责?
法律规章明确:教体局核心职责是什么?
根据宝塔区政府官网公示的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法定职能,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面对校园安全突发事件,法定职责清晰:
1. 应急处置与救治督导:督促学校第一时间救助受伤学生,对接家属,跟进医疗救治,妥善安抚当事人家庭;
2. 事故调查追责:牵头或督促学校全面核查事件起因、现场情况,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教学楼防护、学生心理健康干预机制);
3. 风险整改:针对事件暴露出的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防、学生关怀短板,开展全区校园专项排查;
4. 舆情回应、信息公开: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规范,实事求是发布事件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沟通渠道,化解公众疑虑。
简言之:出事之后,第一要务是救人、调查、整改、答疑,而非屏蔽社会声音。
舆论监督是法定监督形式之一。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媒体与群众监督。对于网络上的事件讨论,若信息存在偏差,最优方式是主动发布官方通报澄清事实;而不是直接简单以“侵权”投诉、要求平台删帖。滥用投诉渠道压制舆论监督,极易加剧公众猜疑,放大舆情矛盾。
公众核心质疑:事件发生后,公众没有等到官方通报,只等来侵权投诉
延安新区第三中学(江苏中学)学生坠楼致多处骨折休克事件发生后,大量市民、网友持续等待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官方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社会未见到该局发布任何关于该事件的调查说明、情况通报。受伤学生救治进展、事件发生具体经过、校园日常心理健康管理、教学楼安全防护措施等大众关心的问题,均没有权威解答。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自媒体客观转述事件线索、开展情况问询的内容,遭到宝塔区教育体育局主体投诉,平台后台投诉单据清晰显示,投诉发起方为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投诉类型标注为“侵权”。
公众不禁发问:
1. 为什么面对一起严重学生伤害事件,迟迟不对外发布情况通报?是否存在信息迟报、回应缺位?
2. 在没有公开官方调查结论的前提下,直接投诉反映事件的内容为“侵权”,评判依据是什么?
3. 当群众、媒体想要了解校园安全事件真相,主管部门选择屏蔽信息,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如何防范同类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校园安全无小事。青少年学生人身安全、心理健康,是教育管理工作的底线。事件不能止于“删掉信息”。屏蔽舆论无法消除客观存在的问题,回避回应只会不断积累社会疑虑。
公众期待:回归职能本位,直面问题,公开透明
广大群众期待延安市宝塔区教育体育局尽快回归主管部门本职工作:
第一,优先全力保障受伤学生持续治疗,主动对接家属,依法妥善处置相关善后事宜;
第二,启动完整独立调查,厘清事件完整经过,全面排查学校在学生心理疏导、校园设施安全、日常管理存在的漏洞;
第三,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权威事件通报,正面回应网络上各类疑问,用公开信息化解谣言与猜测;
第四,规范舆情处置方式,理性区分不实谣言与正常舆论监督。对于合理的媒体问询、群众监督,应当沟通解释,而非简单投诉删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校园管理应当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教育主管部门的使命是守护学生平安、办好教育,面对突发事件,正视问题远比封堵声音更重要,主动公开远比被动删帖更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