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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清涧县村民向陕西网《问政陕西》平台反映称,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在未获农户同意、未依法履行征地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修建道路、安装光伏及电力塔设施,且以每亩34000元、每基铁塔47000元的补偿标准,拖延两年未发放征地赔偿款,群众多次讨要无果。 2月27日,陕西网将群众反映情况转达给@清涧县人民政府。 3月7日,@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应称,反映问题涉及项目位于@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系陕西华电清涧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经核查,项目所涉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根据《陕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第九条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规定,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签订协议比例应当达到100%,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比例一般不得低于9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与村集体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使用权人协议签订率达97%,履行了相关程序。铁塔塔基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据每亩34000元的统一标准予以补偿。 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征地补偿款分两批次全额拨付至折家坪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发放。已在《光伏发电建构筑物拆迁及地附清点丈量登记表补偿费清册》上签字确认的群众,其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位。对于尚未领取补偿款的个别群众,主要原因为其本人对国家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尚未签字确认,相关款项暂存于镇政府,待签订后将及时发放。 政府办表示,将督促@折家坪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征地补偿工作,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问政简评: 清涧县就该项目征地争议作出回应,虽澄清程序合规、补偿款已拨付,但村民仍质疑“占地、拖欠”,折射出重大工程中群众知情权保障不足。即便手续合法、资金到位,信息不透明、沟通不及时仍会造成信任隔阂。征地补偿不能只满足程序合规,应建立用地协商、款项拨付到发放的全流程公开机制,变被动解释为主动告知,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矛盾、赢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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