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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网友建议将长安云更名“长安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经前期与西安浐灞国际港住建部门沟通对接,为严格规范该建筑综合体法定命名管理,精准贴合其核心功能属性与社会大众传播需求,现就浐灞国际港 “一带一路城市文化交流中心系列公建项目” 北地块长安云建筑综合体正式命名、挂牌事宜,特提出如下建议:
浐灞国际港 “一带一路城市文化交流中心系列公建项目” 北地块为西安科技馆、西安城市规划馆、西安气象科技科普馆、秦岭生态自然馆等场馆融合的综合性公共建筑体,是区域内集科技展示、气象科普、城市规划科普、生态文化传播、市民文化交流生活于一体的核心公共文化设施,承载着城市公共服务、文化地标塑造与西安城市文化传播的重要功能。目前该建筑体暂用的 “长安云・一带一路城市展示体验中心” 名称偏书面、表述偏冗长,通俗性与传播性不足,不便于市民日常识记、社会广泛传播,建议将其定为该建筑综合体的单位名称,不作为地名、建筑名,仅用于官方文书、机构备案等正式场景。
结合该建筑体 “科技+文化+科普+交流” 的核心功能定位,以依法依规、功能匹配、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易于理解、便于传播的命名思路,依照《地名管理条例》《西安市建筑物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的明确要求,建议以“长安云科技文化宫”的命名方向,对该建筑综合体进行正式的建筑命名、标准地名的赋予,统一用于公共标识、地图标注、社会宣传、市民使用等全场景,并按法定程序、分步有序推进命名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组织开展专业专家论证。邀请历史文化、地名管理、建筑规划、公共文化运营等领域专家,围绕 “长安云科技文化宫” 名称的法定合规性、地域文化适配性、功能定位匹配度、社会传播适用性开展专业论证,形成正式书面专家论证意见,为命名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广泛开展社会意见征集。通过官方平台公示、线上问卷调研、线下座谈访谈、意见箱征集等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市民、游客、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征求对该拟用名称的意见建议,对征集意见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分析,充分吸纳合理诉求,夯实命名工作的民意基础。
按规提请会议审议批复。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与社会民意征集结果,进一步完善命名申报全套材料,严格按照行政议事规则,依规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审议,形成正式审议意见并出具批复文件。
全面完善法定命名手续。由该建筑综合体产权单位西安港集团文体发展公司(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所有)作为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西安市建筑物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及属地相关规定要求,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全程配合完成审核、审批、备案等全流程法定手续,确保 “长安云科技文化宫” 作为标准地名合法合规正式启用。
以上建议,仅供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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