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都市资讯] 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38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

1106 2
发表于 昨天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11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8万元。同时,苏宏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张阳(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杜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常悦洋(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经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均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咸金罚决字〔2025〕7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罚款38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苏宏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3
张阳(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4
杜鹏(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5
常悦洋(时任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副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评论2

斯纳维Lv.8 发表于 昨天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严肃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他山之石Lv.10 发表于 昨天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贷款的人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联系侵删

Copyright © 2001-2025 荣耀西安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4053929号-1|陕公网安备61011302000104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