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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反映称榆林交警二大队航宇路中队一名辅警单独上路贴条,这一情况引发公众对执法合规性的关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辅警不具备独立执法资格,无法单独实施行政处罚,而贴条作为交通违法信息采集与处罚告知的关键环节,必须在持有执法资格的交警带领、监督下开展,这是维护执法严肃性与合法性的底线要求。
执法程序的严谨性,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交通执法不仅要纠正违法行为、维护道路秩序,更需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与公众监督。若辅警脱离交警单独贴条,既违背了法定程序,也可能让执法效果大打折扣——当事人对执法主体资格存疑,易引发对处罚结果的抵触,反而不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推进。
榆林交警二大队作为执法单位,本应是法律法规的坚定执行者与维护者,更需严格规范下属中队的执法行为。此次涉事中队出现辅警单独贴条的情况,无论是否存在特殊情境,都暴露出在执法人员管理、执法流程监督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公众期待的不仅是对单次事件的核查与回应,更希望看到交警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内部培训,明确辅警职责边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避免类似程序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交通执法的权威,源于每一次依法依规的操作;公众对交管部门的信任,也建立在程序正义与执法规范的基础上。希望榆林交警二大队能正视此次争议,及时公开核查结果,切实规范执法流程,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合规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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