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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近日,年近六旬的王阿姨前往某银行网点,要求提前支取未到期的10万元定期存款,并准备将该笔资金转至另一家“投资公司”购买一款号称“年化收益率高达15%”的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察觉异常,在耐心询问下,王阿姨表示该产品是由一位“理财专家”通过电话推荐,承诺保本保息,但无法提供具体的产品协议和公司资质证明。案例处理银行工作人员意识到王阿姨可能遭遇了非法集资诈骗,首先安抚王阿姨的情绪,随后向她详细解释了正规理财产品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正规金融机构不会通过电话随意推销超高收益产品,且所有产品均需进行风险测评和签署正式合同。工作人员还协助王阿姨查询了所谓“投资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发现其并无金融业务资质。同时,银行理财经理向王阿姨推荐了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正规银行理财产品。最终,王阿姨放弃了转账念头,并对银行的专业和负责表示感谢。银行随后将该可疑情况向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了报备。案例分析本案例是典型的利用高收益诱饵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金融诈骗。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追求资产保值增值的心理,以“高额回报”、“保本保息”为幌子,诱骗其投入资金。此案成功处置的关键在于银行工作人员的警觉性和责任心。他们严格执行了监管要求的“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通过主动询问和风险提示,有效拦截了诈骗风险,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法律条款此案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机构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产品信息。2.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明确要求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任何宣称“保本高收益”的产品都严重违规,消费者应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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