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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话古城] 陕西发布“双节”期间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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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5 08: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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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谢斌)国庆、中秋将至,为切实规范全省市场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4日发布关于规范节日期间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各类经营者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书首先强调“依法合规经营”。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规范价格收费与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在“严格明码标价”方面,告诫书明确,经营者线上线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需详细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信息,确保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强化价格自律”是此次告诫的重点内容之一。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出租车、停车场、交通站点等领域,经营者须严格执行规定价费标准与优惠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行为;对宾馆酒店、餐饮、商超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领域,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及药品经营者,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针对“规范价格行为”,告诫书要求卖场、商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加强对场内(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引导;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严禁使用欺骗性、误导性标识进行价格欺诈。

在“维护公平竞争”层面,告诫书提出,经营者利用网络经营需加强自律,防范网络直播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行为,不得对自身、商品性能及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标识、企业名称字号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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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格瑞拉~房Lv.9 发表于 2025-9-25 10: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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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里Lv.9 发表于 2025-9-25 12: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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