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近日,神木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对陕西延长石油隆星化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神)应急罚﹝2024﹞执法一6号),该单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7万。
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陕西延长石油隆星化工有限公司未对岗位员工彭某军、郭某金、赵某进行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且煤气净化区域内1#、3#、4#、6#电捕焦处未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此,神木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陕西延长石油隆星化工有限公司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陕西延长石油隆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29日,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刘桂东。 综合信用中国(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