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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发生凶杀案?小区业主被逼跳楼?口罩要来了?西安公布3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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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0 21: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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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hq 于 2024-1-30 22:05 编辑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西安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环境。1月30日,西安警方公布近期3起西安市网络谣言案例。
案例一:依法查处周某发布“今日发生凶杀案,一女子遭割喉”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周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在某平台发布贴文称“今日西安再次发生凶杀案,一名女子在某店铺门口惨遭男子割喉……”。经查,贴文中所提及的城中村,当日并未发生“割喉”等恶意伤害事件,公安机关也未接到相关警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高新警方责令周某删除相关谣言,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二:依法查处陈某发布“某小区业主因房屋问题被逼跳楼”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陈某为引起关注,在未核实真实情况下,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编造不实文字称“某小区业主因公摊面积不断增大并延期交房,致业主被逼跳楼”,该内容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该小区未发生相关业主跳楼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鄠邑警方责令陈某删除相关谣言,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三:依法查处赵某某发布“口罩要来了”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赵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口罩要来了”,呼吁网民囤积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资,人为制造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新城警方责令赵某某删除相关谣言,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西安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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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里 2024-1-31 16:14 赞同 +1
人潮里我很好 2024-1-31 11:51 赞同 +1
亲爱的路人幸福 2024-1-31 11:48 赞同 +1
小西安不小 2024-1-31 07:59 赞同 +1
胖笑脸 2024-1-31 01:52 赞同 +1
兵哥哥 2024-1-31 00:38 赞同 +1
长安读史 2024-1-31 00:01 赞同 +1
蜂鸟 2024-1-31 00:00 赞同 +1

评论11

他山之石Lv.10 发表于 2024-1-30 22: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严厉打击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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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无处不飞花Lv.8 发表于 2024-1-30 22: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疆
仅仅批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至少应该在局子里关上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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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t 赞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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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心中Lv.7 发表于 2024-1-30 23: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印度
发布不实信息,扰乱人心,应该严打,只是教育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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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哥哥Lv.8 发表于 2024-1-31 00: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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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安不小 赞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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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青春Lv.7 发表于 2024-1-31 0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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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哥Lv.7 发表于 2024-1-31 06: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批评教育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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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路人幸福Lv.10 发表于 2024-1-31 11: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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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里我很好Lv.8 发表于 2024-1-31 11: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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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浪子Lv.10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24-1-31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制造网络谣言,蛊惑人心,造成社会恐慌的,仅仅批评教育是不够的的,必须严惩,至少拘留一个星期以上,以儆效尤,否则造谣成本太低,会有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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