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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安铁法院”)公开了一起“陕西某银行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单位及负责人被双罚”的案例。
案件中的某支行、陕西某公司、某县人民政府是谁颇为令人好奇,在此次处罚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牵扯,我们透过公开信息检索,牵出了一件长达十余年的政企纠纷。
Shaanxi 银行拖延法院执行 牵出一起政企纠纷
我们先来了解此次邮储陕西某支行为何被处罚的过程。
安铁法院此次办理执行的案件,是陕西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某县人民政府(被执行人)解除行政协议一案。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查询得知,被执行人相关部门在陕西某银行有存款5000余万元。
1月22日,安铁法院来到邮储银行陕西某支行,当天11时向该银行送达执行裁定书以及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等协助执行文书。
但在安铁法院执行过程中,该银行故意规避、拖延,行长迟迟不到,拒不协助法院办理冻结、扣划业务,这一过程长达8小时,直至19点时,银行以大额转款系统关闭为由,仅扣划1400余元,最终亦未完成执行。
有趣的是,在19点系统关闭20分钟后,中午12点就在“高速上,40分钟到”的行长终于下了“高速”到了银行,而等待她的是法院的处罚。
因阻碍执行,安铁法院对陕西某银行开出百万罚单,并依法对银行行长拘留十五日罚款十万元。
法院公开案件,无疑说明该案件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此次处罚也是对该类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
而银行如此“软抗拒”法院执行被重罚,确实令大众少见,毕竟近年来,普通群众被银行因涉嫌电诈等理由,不通知提醒突然被无辜冻结账户频频发生。一直是强势方的银行,在面对普通群众时总让出具各种证明,困难重重还不一定解封。
而面对法院拿着执行裁定书以及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等协助执行文书,要求协助冻结、扣划账户执行,邮储银行陕西某支行却拿出“下班”“要负责人签字”“系统审核不通过”等等理由,难道只是银行依旧强势?还是不懂法,又或者是知法却不尊重法律?
只因被冻结账户是当地县政府账户吗?那么,这家银行到底是谁?所涉及账户的某县人民政府又是哪里?
我们透过安铁法院发布的视频可以大致看到,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礼泉县支行。
通过企查查,可以发现邮储银行礼泉县支行近日新增一起被执行案件,执行标的100万,执行法院就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而该案例所涉及的陕西某公司与某县人民政府又是哪两方呢?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关键字眼,果然,我们发现了端倪。一篇名为《陕西XX实业有限公司、礼泉县人民政府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显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陕行终361号行政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因长期没有执行,2023年申请人向咸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又因案情复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执行。
公开的裁判文书中被隐去的申请执行人为陕西XX实业有限公司,法人高XX为董事长,被执行人则没有被隐去,为礼泉县人民政府,通过比对,法人为高卫华的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宇”)进入我们的视野,其公司地址也与裁判文书一致,均在咸阳渭城区。
显然,本次安铁法院强力执行的案件就出自这两方。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陕西华宇与礼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礼泉县政府”)之间产生了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并且诉诸于法院,法院在执行时却困难重重,甚至为了能坚决执行下去判决,又重新指派异地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另一份时间线更早的民事裁定书给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Shaanxi 民企与政府的纠纷 判定不简单
我们先将时间条拉回到2009年。
2009年3月12日,陕西华宇与礼泉县政府就利用泥河沟县城段改造建设泥河沟公园及南、北两岸开发事宜,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泥河公园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2011年9月2日,双方又签订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泥河沟公园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约定泥河沟公园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统一进行规划设计,依据最终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占地约650亩,其中公园建设占地约320亩,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约330亩。
《项目合同书》和《补充协议》签订后,在后续建设上双方出现了纠纷,项目推进情况不理想,长达8年时间,项目并未落成。
2016年6月,礼泉县政府以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中建市政开展礼泉泥河生态治理PPP项目,对泥河沟进行重新规划建设,2021年醴泉遗址生态公园建成开放。
在重新规划建设的过程,2017年,陕西华宇将礼泉县政府等告上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礼泉县政府赔偿因其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23343.16万元,中建市政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陕西华宇看来,礼泉县政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违约,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交付出让土地、以征迁费用抵顶土地出让金、完成公园南路的改造和拓宽、给予原告收费优惠政策等。
自2009年后8年时间,陕西华宇实际投入征地拆迁费用11061.38万元,回迁安置投入1625万元,行政办公及广告宣传费用等2015.63万元,为政府垫付资金截止2017年5月31日利息8641.15万元,损失合计23343.16万元。
在已经有着合约的情况下,礼泉县政府又引入新的建设方,范围覆盖了其项目用地进行施工,严重阻碍原告整体项目建设规划,并且拆毁、侵占陕西华宇已经征收的企业用地,使得原本的项目无法推进。
对于陕西华宇提起的诉讼,礼泉县政府并未提交答辩意见,但在2018年2月5日时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所涉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应由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合同纠纷的民事裁定书(2017)陕民初89号显示,该案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审理更为适宜,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驳回了陕西华宇的起诉。
当然,这并不是最终结果,从当下安铁法院已经进入对礼泉县政府银行账户的冻结、扣划执行来看,2018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之后,陕西华宇继续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取得了最终胜诉的结果,而礼泉县在判决之后,因相关法院一直未执行,直至走到了被安铁法院冻结、扣划账户的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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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画上了句号,但在案件之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违约、民营企业维权等等更多话题值得关注与讨论。
从结果来看,作为城市配套的公园建好了,在大众看来提升了生活环境,多了一处休闲目的地,居民或许并不在乎公园建成背后的纷纷扰扰,陕西华宇用了8年未建成,中建市政4年多就建成了,估计不少人认可礼泉县政府毁约引入新建设方的做法,是果断做切割,是灵活处置问题。
但从陕西华宇与礼泉县的合作过程来看,陕西华宇8年项目未落成的确说不过去,无疑拖慢了发展步伐,而礼泉县原本有着与企业协商退出的选择,但却选择违约引进新公司,处理方式简单且粗暴,淡漠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当然,礼泉县嫌陕西华宇的速度慢,陕西华宇亦有理由,上文所说的陕西华宇垫付了拆迁款,做了前期工作,但礼泉县在拆迁方面却没有给出土地为施工创造条件,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优惠政策,同样是8年项目未落成的主因之一。
而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礼泉县一审中没给出答辩,是否在当时合同签订时,就没有规定项目完工时间等约束条件,导致后续打官司的被动。
只是,礼泉县后续给出的异议中,认为合同是为了实现河道改造的公共利益,陕西华宇的商品房开发只是可能带来的随附价值,不是礼泉县追求的合同目的;又说相关征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公权力,试图以政府公权力的理由打破一审判决,而彼时法院确实认可了该理由,该案件不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属于行政协议。
但最终仍未改变结果,礼泉县输掉了这场官司。
整个过程中,礼泉县到底懂不懂法律,确实令人迷惑,在违约时好像不懂法,在提出异议时又明显找到了发力点,但前期给自己挖的坑,却没办法填上。
我们从民营企业同政府维权的角度来看,从礼泉县违约,到陕西华宇2017年提出民事诉讼,再到2020年法院判决胜诉,2024年安铁法院到银行执行冻结、扣划受阻,数年时间,民营企业与政府等单位之间就像“用鸡蛋碰石头”,维权过程漫长且艰难,成功维权实属不易。
另一方面,为何2020年就判决陕西华宇胜诉,两年多时间却一直未执行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也查询到,同样因泥河沟公园涉及的另一个园林施工方,也是在2020年打赢和礼泉县的官司,但200余万同样未能成功执行。
彼时,法院方又是作何考虑呢?
当然,更要看到的是,面对银行的不配合、不协助,安铁法院做出的坚决处罚措施,亦说明法律层面针对民企维权难的问题正在解决。
不知道,在本次安铁法院强制执行后,陕西华宇又能否成功拿到赔偿款。
透过本次事件,于大众,于民企,于法律,不同的视角会解读到不同的观点,但无论是陕西华宇与礼泉县政府的行政协议处理,还是安铁法院对邮储银行的处罚,政府单位与银行显露出了淡漠法律的状态,公权力并非没有约束边界,如今的裁定,也提醒他们,首先要知法、懂法,更不能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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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a/解革 审核:Lyna/解革 监制:号称嬉皮 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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