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即可获得验证码
只需要3秒时间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我要爆料] 网友举报:周至县长采信虚假手续,致国资流失数百万元,导致几十职工利益受损

10235 12
发表于 2023-11-15 15: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周至县个别领导缘何采信虚假手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08万元 无端剥夺国有企业55名职工的报酬?】

我们是周至县原秦陇禽业总公司(属国有企业,改制后更名为绿色天地公司)55名职工的代表。现通过自媒体反映一件周至县个别领导非常离奇、荒唐、严重违法行政的事实。 周至县前任县长陈某辉、曹某利、现任县长段某利,主观采信周至县土地局王某局长错误的《情况说明》,把应该归属于我们企业的"未办证的31.776亩土地资产"错误定性为"曹某玲个人名下土地每亩按16万元补偿"。涉嫌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亦导致周至县法院企业破产案无限期搁浅。关键一点,让企业55名职工的报酬受损。

企业职工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奔走呼吁近二十年,此事一直没有结果。当初企业法人书面答应解决企业所有债务,包括解决职工问题。现实中,企业职工问题没有解决,企业最为值钱的土地被他人变现,涉嫌违规操作,把职工利益弃之度外!恳望上级领导明察,给这些可怜的职工解决报酬问题! 在前任县长陈某辉 2018年6月主持的政府专题会纪要上,不符合事实定性并给曹某玲个人付款70.88万之后,我们职工多次向周至县政府领导和县法院反映、也请两家省级媒体记者面见县长调查,要求纠正、停止继续错误拨款行为。但周至县继任县长曹某利继续出具不符合事实的政府专题纪要、新任县长段某利仍不顾我们职工的强烈反对,在2021年12月底(西安疫情封城以后),不仅不纠正、不追回错误拨款金额,反而又给曹某玲强行付款300万元,在2022年7月中旬再拨款137万余元,形成了三笔合计508万余元涉嫌违法拨款的事实。导致我们绿色天地公司在周至县法院已立的“企业破产案”搁浅,拖欠了21年的原企业55名职工的235万工资报酬至今无法兑现?! 现在,我们无奈的通过自媒体向社会求助,呼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周至县县土地局和县政府做出的涉嫌违法行政的事实,特别是曹某利、段某利两位领导涉嫌践踏法律、违法行政的行为。 我们企业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职工,身体多病家庭生活困难。大家是遵纪守法、信任政府的弱势群体。企业改制后即处于半瘫痪状态,工资、劳保及五险一金就开始拖欠了。后周至县劳动仲裁部门依法仲裁确认了拖欠的所有金额。为了55名职工生存,也为了企业所拥有的土地权益被他人占有,职工代表拖着病体奔走相告,到现在十多年了,无人理睬,多遭白眼!

天理何在!!!???

【周至县政府涉嫌违法行政的六点错误事实】 错误一,曹某玲作为接受赔付的主体是错误的。我们职工提供的所有证据表明,这些未办证的土地资产是原企业“绿色天地公司”的,不是原企业已故法人王某的个人私产。即使是王某私产,曹某玲也无资格“继承”。因在这笔资产形成时,曹与王某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曹某玲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和资格“领取”这笔土地资产收益资金。 错误二,周至县政府拨款依据错误。 2021年12月底,段某利县长采信曹某玲个人提供的西安某律师事务所的"企业资产清单"没有经法院债权人会议通过、更没有得到法庭认可、是完全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依据”。该“清单”也只字未提这些土地资产是曹某玲个人的。但段某利竟然以该无效“清单”为依据,剥夺了企业职工要求依企业破产案程序转款给法院的合理诉求,最后给曹某玲个人两次拨款437万余元。

错误三,赔付面积错误。县土地局王某(时任副局长)负责核实应陪付的土地面积时,发现当年政府工作组负责人李某毅给曹某玲提供的2000年元月形成的《补充协议》〈即十方协议),企业的土地证面积314.286 亩已变更为326.286亩(是实际上已被法院拍卖的面积)。也就是说,“十方协议”载明的31.776亩未办证土地中应减掉12亩,实有未办证面积应变更为19.776亩。加之其中还有8.23亩国有河滩地是企业当年无偿占用、未给政府交钱的,亦应从应补偿面积中减除。减除后的企业应领取土地资产补偿款面积为11.546亩。但王某局长隐瞒这个实情,仍给县政府出具了给曹某玲按31.776亩计算补偿金额的《情况说明》。造成已给曹某玲个人三次拨款508万余元〈政府多付了323.68万元的“冤枉钱”,这就太不可思议了?职工的工资社保无人理睬,只为个别人谋取利益?这其中耐人寻味!!!???)。

错误四,罔顾职工合理诉求。

2018年6月,周至县《政府专纪要》将企业土地资产定性为"曹某玲名下土地……",并在8月份给曹某玲错误的拨了第一笔补偿款 70.88万元后,我们企业职工代表就多次找周至县法院和县政府有关人员,要求纠正和停止违法拨款的行政行为。尤其是在曹某利、段某利两县长的任期中多次递材料并找县政府办多名负责人反映情况,两位县长却从未真正重视过职工的合理诉求,曹某利任期内再出不符合事实的《政府专题纪要》,进一步将县土地局王某局长出具的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说明》予以确认,为曹某玲个人不当领取土地补偿款提供了关键核心“依据”。

曹某利调离后,由段某利县长不顾企业职工阻止,指示有关单位给曹某玲个人又分两次拨了437万余元土地补偿款。

错误五,未认真核实曹某玲个人身份。陈某辉、曹某利、段某利几任县长和县土地王某局长等领导,从来都没有认真核实过曹某玲的个人身份,没有核实曹某玲与企业的关系,更没有核实曹某玲与王某的关系,曹某玲领取这笔土地补偿款时都没有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和自己的银行卡,就打白条把把周至县508万余元转到他人账户领走了,荒诞至极。

事实上,在这笔土地资产形成时,曹某玲不是企业法人代表,更不是企业职工,当时也不是 企业已故法人代表王某的合法妻子。

错误六,违反“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的错误。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案”立案后,一切有关企业的事务及经济往来,均应由主持破产案的法院来依法处理。像曹某利(现任未央区委副书记)、段某利这样的县长,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给与企业无任何关系的曹某玲个人拨款的行政作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31.776 亩未办证土地的形成】

这些所谓的"未办证31.776亩土地”是1993年我们原秦陇禽业总公司建厂时,由于车间布局的改变,多占和平村、大中村的土地(含生产路),还无偿圈占了8.23 亩国有河滩地。王某以“西安某盛商贸公司”名义,在1997年兼并了我们公司后,为了给县上纳税,按县政府要求,在周至县注册成立西安绿色天地有限公司进行运作。全面接盘了安置全体职工和一切债权债务。1999年冬季,因企业改制后成立的绿色天地公司不覆行原企业在征地时对村民的相关承诺,当地村民与 改制后企业发生尖锐矛盾冲突后,周至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李某毅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失地群众的诉求。土地局复核落实了多占土地面积情况后,工作组长李某毅起草形成了的《补充协议》(也就是十方协议),其中确认了当时企业多占土地的情况。

【原县长曹某利与县土地王某局长是该宗违法行政事实的始作俑者!】

2018年2月初,周至县土地局王某局长给县政府出具了一份失实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认定曹某玲是绿色天地公司法人代表。试问王某局长,你有什么依据?

当时,政府陈某辉县长由于曹某利(时任县委常委,以负责沙沙河管委会项目县级领导的身份参加了政府专题会)的误导,按照王某局长的汇报,在《政府专题会纪要》中明显错误的定性表述为"曹某玲名下土地每亩以16万元补偿"。遂在2018年8月政府给曹某玲第一次错误付款70.88 万元。2021年5月曹某利任县长后,土地局王某局长给县政府出具了又一 份《情况说明》。进一步明确认定政府应给曹某玲赔付土地补偿款的面积为31.776亩(应减除20.23亩不应赔付面积,而故意未减除,这是什么意思?)。

曹某利据此《情况说明》主持召开了专题会并发了《政府专题纪要》。在未被周至县土地局核实其多出土地的所在位置的情况下,将所谓“曹某玲名下的”31.776 亩未办证土地予以全部错误确认,决定分两次给曹某玲个人由县沙河管理办公室“打包付款”。

由于我们职工代表和县法院的干预和阻止,曹某利在任时,没敢立即给曹某玲个人立即拨款,但执意不纠正《政府专题纪要》内容的错误,不久被上级调离。

但由于曹某利参与并形成的两份《政府专题纪要》,为段某利接任县长后造就了错误拨款的“依据“。所以说曹某利及王某局长是这宗涉嫌违法行政行为的始作俑者。

【 有关领导是否和曹某玲有利益关连之嫌】

段某利任代县长后,安排县政府办何某峰副主任接手谢某亮(原政府办副主任升职调离)继续协调县土地局、县法院以及职工代表与曹某玲诉求之间的争议。何某峰副主任向土地局王某局长提出8.23 亩国有河滩地不应计算在补偿面积之内,要求王某局长纠正,同时要求曹某玲提供《十方协议》原件及个人合法身份证明。

周至县土地局王某局长不仅置之不理,,没有纠正应补偿面积表述的错误,也未督促曹某玲提供任何个人相关资料。反而遂后政府办莫名其妙的不让何某峰副主任负责这项协调这项工作了。

再后来,段某利就在西安疫情封城期间给曹某玲强行拨款300万元;职工代表知情后多次找段某利未果(被工作人员拦截),无奈找到两家省上记者出面,与段某利沟通,段某利答应立即调查核实,如有问题立即纠错。但调查后未给职工代表回复的情况下,却在2023年7月中旬给曹某玲拨了剩下的137万元。这点非常令人费解:若没有利益关联,岂能如此荒谬的违法行政?个中原因不言自明!

我们职工代表为了阻止周至县政府再次错误拨款,先后找过政府办谢某亮、何某峰、师某宁、张某伦、徐某福等负责人,也找过县政府法律顾问汤某渝律师。多次要求面见曹某利县长和段某利县长而被工作人员拦住。

我们凡找过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周至县政府法律顾问都知道问题非常复杂,都认为不能给曹某玲个人按《政府专题纪要》草率付款。但段某利县长还是强行拨款437万余元给曹某玲安排的人转款了。如果没有利益关联,段某利为何一意孤行?

【土地局王某局长是最明显“受益者”?!】

因为王某局长在政府会议上配合曹某利县长给曹某玲涉嫌非法不当获利508万元有功,在曹某利任县长期间,王某虽按县上应“退二线”的年龄仅剩1年了,却由原副局长转“正”了。

出卖县上利益323.68万元〈多确认面积20.23亩),剥夺55名职工利益235万元,让曹某玲不当得利508万元之后,自己当上了土地局长实权“宝座”?成了直接受益人。这其中是否还存在利益关联和权钱交易?不由令职工质疑! 55名职工要求,对周至县政府连续三任领导及土地局长涉嫌违法行政、践踏法律及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对曹某玲不当获利508万元实际调查后应依法追回,不能不顾职工的拖欠工资实际不顾。

还法律以公正,尽快兑现职工合法利益。

微信截图_20231115152954.jpg

微信截图_20231115153001.jpg

微信截图_20231115153010.jpg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石梦 2023-11-16 16:37 赞同 +1
西安文丰 2023-11-16 08:50 赞同 +1
天涯人 2023-11-16 07:10 赞同 +1
兵哥哥 2023-11-16 06:44 赞同 +1
三步 2023-11-16 06:22 赞同 +1
斯纳维 2023-11-15 20:19 赞同 +1
大海水 2023-11-15 19:56 赞同 +1
秦声悠扬 2023-11-15 19:44 赞同 +1
蔚蓝1990 2023-11-15 19:05 赞同 +1
1348451130 2023-11-15 18:56 赞同 +1
sxcjpzl 2023-11-15 17:56 赞同 +1
zadzrl 2023-11-15 16:34 赞同 +1
liule199010 2023-11-15 16:26 赞同 +1
古月立青淳 2023-11-15 16:08 赞同 +1
蔚蓝1990Lv.7 发表于 2023-11-15 1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三秦男神Lv.8 发表于 2023-11-15 19: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北边那说理的地方多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yang46222 赞同 +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Aren-ELv.9 发表于 2023-11-15 21: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家门锁了Lv.6 发表于 2023-11-16 05: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严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三步Lv.10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23-11-16 06: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调查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兵哥哥Lv.8 发表于 2023-11-16 06: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看到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涯人Lv.7 发表于 2023-11-16 07: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西安文丰Lv.12 发表于 2023-11-16 08: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希望查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联系侵删

Copyright © 2001-2024 荣耀西安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1100059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4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