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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是城市形象的名片 城市文明的标志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巩固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 持续优化城市环境秩序 充分发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建设集团呼吁所有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
遵守交通秩序 礼让行人、文明驾驶 共创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机动车驾驶篇
驾驶要做到“三有”:有证、有牌照、有系安全带。
礼让行人,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停车礼让;礼让行车,不 “加塞”,不占用应急或专用车道,注意避让急救、消防、抢险或其他执行紧急公务的执法、执勤车辆。
在行车途中,请不要向车外吐痰、乱扔垃圾。
出行车辆不超载,车辆要定期维修,在马路上修车,请务必放置警示牌;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看手机,不接打电话;禁止酒后驾驶,请勿疲劳驾驶。
非机动车驾驶篇
正确佩戴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等。
不擅自加装或改装动力装置,骑行时速不超过15公里,人多的地方要减速或推行。
不要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戴耳机、耳塞,不看手机、不接打电话。
除此之外,工地车辆的交通安全也不能忽视,生产作业车辆需配备安全指导员, 加强现场车辆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工地日常常规工作,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人篇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自觉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志愿者的劝导,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
交通秩序 一方面是道路安全 另一方面是停车规范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 不断规范停车秩序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 “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 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自觉告别交通陋习 争做文明有礼市民 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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