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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开发区出现,其作用,拿军队比喻,就好比是一只尖刀部队、前部先锋,是为了执行某种战术目标而组建。最大特点,人员精炼,装备轻便,不用像建制部队考虑后勤医疗兵员补充等等,而且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可大可小,可设可撤,相当灵活。相比较而言,行政区就没那么灵活且有着稳定的特性。因为从法律地位上讲,《宪法》、《组织法》及各种国家法律既给各级地方政府以权利和义务,也对其行为予以规范,制约。各种开发区包括新区都具有临时性质,其法律地位模糊,至今国家也没有一部《开发区法》或者《新区法》,开发区权利都是地方政府给予,法律依据缺失,以致最高法院有着开发区出让土地被认认定为无效的案例,因为国家法律规定,国家土地出让方,只能是地方政府。
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开发区变身为行政区的可能在全国来看微乎其微。因为尖兵就是尖兵,如果把建制部队的所有部门、职能都建立承担,就跟建制部队无异,那尖兵的作用就会消失,这样的尖兵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如解散直接派建制部队好了。
西咸新区也一样,如果以行政化为目标,不行政化就没法发展,那就意味着其尖兵作用的失败,那新区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近两年,国家大力推进开发区去行政化,把托管的地方政府行政事务还给地方,就是为了溯本清源,还开发区本质,减能减负,轻快、加速发展。如果开发区的发展必须以成为行政区为手段,那国家在开发区设立之初就直接变动了,还至于产生各种矛盾?
国家《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有着明确规定,行政区有着稳定的要求。如果因为一个开发区就随意变动行政区划,行成示范效应,那行政区划的稳定就成为空话,非常不利于地方和国家的文脉延续及可持续发展。
所以,我的结论是,西咸新区没有可能成为一级行政区。尽管这个结论为许多人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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