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项目招商引资,对于区县5亿元以上、开发区10亿元以上符合产业规划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区县、开发区重点支持,资金优先以“股权+债权+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在工业用地供应工作中,由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加快组织完成征收补偿、“区域评估”或“多评合一”、现状普查、文物勘探等工作,编制上报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尽快组织供应,推向市场,市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土地、文勘、环评、能评、人防等审批手续优先办理。提高工业发展成效在区县、开发区年度考核评比中的权重,对工业发展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开发区和区县,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资金重点支持区县、开发区工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