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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陕西汉中市知名的老三线企业,汉川机床曾是当年让无数当地人羡慕的国企,近些年,随着企业转型,整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经历50多年风雨的汉川机床终于破产倒闭。 
已经倒闭破产的汉川机床 2021年12月2日,汉川数控机床公司全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拍卖结束,正康旅智(汉中)有限公司(简称:正康旅智)以4.8亿元的底价中标,而正康旅智的实际控制人便是已故大名鼎鼎的企业家鲁冠球的儿子——鲁伟鼎,距了解,汉川机床破产清算所涉及的资产组合账面价值为13.96亿元,市场价值为10.4亿元,清算价值为7.5亿元,4.8亿中标7.5亿资产,很明显,正康旅智算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价值7.5亿的汉川机床被拍4.8亿 汉川机床破产后多次被拍卖的背后,却遗留诸多历史问题,其中,与A股上市公司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248)旗下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三建)总投资大型数控机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纠纷,至今仍无定论。这个当年投资25亿元的重点项目,2018年首台产品下线,但是直到破产清算被拍卖,工程款却还没有结算清楚。 

2008年12月10日,陕西三建与汉川机床约定由陕西三建承建施工位于汉中市汉台区铺镇金坝村厂房钢结构工程,前后总价款2500多万元。 2009年12月10日,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召开工程验收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同意验收。 2011年1月,汉川机床向陕西三建出示《结算说明》,但因工程变更产生的《工程签证单》产生争议,双方闹上法庭。 2019年3月,汉川机床一审被判应向陕西三建支付工程款为25981382.85元,扣减已付19091315.3元后,汉川公司还应向陕西三建支付下欠工程款6890067.55元,然而,正是这剩下的689万,却成为遗留多年的难题。 尽管工程已经验收,一审也支持陕西三建的诉求,因为陕西三建的工作失误,没有在工程款应付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汉川公司抓住把柄,截止2017年8月,陕西三建并未提出优先受偿请求,直至2019年3月才向法院提出增加优先受偿的请求,早已超过优先权6个月。 陕西高院(2020)陕民终349号判决书也显示:陕西三建作为专业的建筑企业,明显怠于行使权利。 
陕西高院判决陕西三建不具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普及一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这也是为了保障工程承包人的切身利益,然后,陕西三建,由于工作疏忽,丧失了这一主动要钱的权利,陷入了被动。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其实是保障工程承包人利益 因为陕西三建的工作大意,却给合作的分包人造成了680多万的巨额损失,在西安工程行业深耕多年的陈先生,于2008年12月19日与陕西三建就“承建汉川机床大型数控机床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厂房钢机构工程”签订了建筑工程总分分包协议,协议显示:陕西三建收取总工程款的2.3%作为管理费用。 
陈先生与陕西三建签订的协议 也就是说,汉川机床的这个工程实际施工人是陈先生,而应该结算的款项也都是归陈先生的,陕西三建只是作为总包方,接下工程,所有的风险成本都甩给了陈先生。 然而,直到工程验收完毕,汉川机床被“贱卖”,5年的时间过去,陈先生依然没有收到剩下的这680多万元余款。 颇为蹊跷的是,作为当时陕西三建的法务处处长,本次项目的法律代理人,周静已经从业数十年,可以说是工程项目法律方面的专家,却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点上,毫不理会陈先生的数次提醒,结果造成了最后的局面。 作为陕西三建的实际施工方,陈先生无法与汉川机床直接对话,5年来,他奔走四方,为自己的权益呼喊,尽管自己蒙受了巨额损失,也没有忘记社会担当,还为此垫付了几百万元的施工工程款,没有拖欠一分钱工人的工资,但也因此承担了更多的债务。 这样的坚持,却让陈先生的企业和生活几乎陷入绝境,当初本以为依靠陕西三建这棵大树好乘凉,却没想到,在即将退休的年纪,却还要为自己应得的劳动所得奔波,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熬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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