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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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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8 22: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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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保障合理住房需求

(一)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

促进二手住房流通

(三)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三、

强化住房金融支持

(四)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五)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四、

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政策

(七)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障在陕院士居住,以及经市委人才办确认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具体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八)本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购买住房的,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政策对待。

(九)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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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路人幸福 2022-5-29 15:20 赞同 +1
铁面无私 2022-5-29 07:56 赞同 +1
不一样的艳火! 2022-5-29 07:07 赞同 +1
intershl 2022-5-29 06:22 赞同 +1
代伟锋 2022-5-29 03:17 赞同 +1
龙霄宝丽Lv.8 发表于 2022-5-29 08: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政策优惠力度不大,么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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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路beiquLv.8 发表于 2022-5-29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原先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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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路人幸福Lv.0 发表于 2022-5-29 15: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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