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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对于刘某暴力殴打诉讼参与人、妨碍正常审判秩序的行为,依法提请司法拘留、罚款措施。
(宣读司法拘留、罚款决定书)
案 情 回 顾
2022年5月10日上午,刘某来到西安中院参加民事诉讼调解。调解结束后,刘某突然情绪失控冲向对方当事人罗某,使用手机猛击罗某头部数下,致其头部出血,又用肘部数次撞击大楼玻璃幕墙,随后被司法警察与其他工作人员控制。经诊断,罗某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头皮擦伤。
司法警察支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控制行为人刘某、固定现场证据,经研究后决定对刘某移送立案。立案后询问了刘某,听取了刘某陈述、提取了证人证言、现场监控视频资料、指认了违法现场,形成闭环证据链,启动提请“司惩”案件办理程序。
(违法行为人刘某指认现场)
为了维护审判执行秩序,保障诉讼参与人与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四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刘某拘留5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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