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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街办陆旗营村、新寇村整村搬迁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WZC-2022-051(YWGL-ZC-2022-0011) 项目名称:新筑街办陆旗营村、新寇村整村搬迁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筑街办陆旗营村、新寇村整村搬迁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4,000.00元 单价最高限价: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本项 西安高新区羊塬坊村回迁选房通告 
选房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羊塬坊村安置楼已竣工,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2年5月13日—5月25日(每日8:30开始预审登记,9:0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5: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二、选房地点 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三、疫情防控要求 选房人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进场选房),出具大数据行程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行程轨迹的,不得入场),扫一码通、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选房现场,选房全程佩戴口罩。 四、携带资料 选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羊塬坊村选房顺序卡等相关资料,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五、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羊塬坊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羊塬坊村选房顺序卡》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按照选房办法选定安置房屋后不得退(调)换;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六、选房程序 羊塬坊村选房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房应遵循高低搭配原则;选房人协议内房型小于3套(含3套)的在首轮在高区或低区任意选择1套房源;选房人协议内房型4套(含4套)至6套(含6套)的可首轮选择2套房源(高区低区各1套);选房人协议内房型7套(含7套)至9套(含9套)的可首轮选择3套房源(高区2套低区1套或高区1套低区2套);选房人协议内房型大于10套(含10套)的可首轮选择4套房源(高区低区各2套),如相应区域无房源可选,可在对应区域选择;涉及分户协议的,由协议签订人员自行协商,遵循上述原则,在各自协议内选择房源。第二轮选房人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剩余安置房以抓阄方式确定。 1.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若在第一轮回迁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轮选房权利,直接参加第二轮抓房,选房人两轮选房均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同时公开宣布。 七、委托办法 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联系羊塬坊村村委会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羊塬坊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羊塬坊村村委会办理委托。(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羊塬坊村村委会(或本村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村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羊塬坊村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羊塬坊村村委会确认《委托书》。 4.办理委托时间: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 5.办理委托地点:羊塬坊村村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会玲 联系电话:18142364886 刘 娜 联系电话:18091182763 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1日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关于长安区韦曲街道蕉村社区回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韦曲街道蕉村社区被征收人: 兹定于2022年 5 月 12 日,开始对蕉村社区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选房工作,各户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选房卡,第一轮选房采取图纸标示自选房,第二轮选房采取电脑随机选房,各户房源按照选房卡上载明的户型套数进行选择。届时请被征收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选定。 一、选房期限: 领取选房卡: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4 日 1.2022年5月12日:序列号001#-180#; 2.2022年5月13日:序列号181#-360#; 3.2022年5月14日:序列号361#-末位号。 第一轮图纸标示自选房:2022年5月15日-2022年5月17日 1.2022年5月15日:选房卡号001#-180#; 2.2022年5月16日:选房卡号181#-360#; 3.2022年5月17日:选房卡号361#-末位号。 第二轮电脑随机选房: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0日 1.2022年5月19日,选房卡号001#-250#; 2.2022年5月20日,选房卡号251#-末位号。 二、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8:00 三、选房地点:西安航天国际会议中心 四、领取选房卡时需携带材料如下: 1.签订协议人《拆迁安置协议书》及附件、《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房屋拆除通知单》原件; 2.签订协议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签订协议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经办,经办人需携带如下证件:签订协议人签字盖章、并经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进行选房时需携带选房卡原件、选房人身份证原件。如最终进行现场选房的人与领取选房卡的人不一致的,选房时需重新提交签订协议人签字加按手印、并经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选房规则: 选房顺序按照选房卡上载明的顺序进行,每10户一组,每次限进一户,每户限2人入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主持人现场叫号5次不到者,按照到场时间主动顺延至等待组第一位,直至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择权利,只能在剩余房源中进行安置。 六、相关事宜: 1.被征收人应及时领取选房卡。因故不能前往现场选房的被征收人请提前办理委托书(需蕉村社区两委会审核盖章)。 2.未按期参加选房的被征收人,停止发放过渡费等费用,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3.请大家相互转告,如在选房最终截止时间仍未按要求到达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自主选房权利,按选房规则处理。 4.选房人若以隐瞒、欺骗、伪造等手段取得宅基地使用手续、改变宅基地户主、隐瞒真实身份,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安置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房资格,已选取房屋的,选房行为宣告无效,并追究被拆迁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5.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指引,分批进入选房现场。 6.如遇疫情原因无法按上述时间开展回迁安置选房工作,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7.原定于2021年11月实施的回迁安置工作因疫情推迟,原回迁通告与本通告不符之处,以本通告为准。 长安区韦曲街道蕉村社区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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