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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新手爸妈迎接宝宝到来后,便可向分娩机构提出《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为宝宝办理好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非常重要,关系孩子的一生,然而仍然避免不了有遗失或被盗等情况发生,那么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呢?西安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提醒: 如何补办: 什么情况下可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因遗失或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缺失的。 需要提供材料: 1.儿童父母的书面申请。儿童母亲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母亲无法提供申请者,由儿童父亲或其监护人或其他办理人提交书面申请。 2.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的报纸原件。西安本地主要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且复印件上加盖分娩医院行政公章如下: (1)2010年10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出具分娩医疗机构住院病例复印件,并加盖签发医院公章。 (2)201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出具原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签发机构专用章。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非新生儿母亲本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持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 根据陕卫基发[2001]124号文件规定: 1.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必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3.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4.领证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并签字确认。 补办机构: 西安高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天谷六路与云水一路交叉口东北40米。 咨询电话:029-8133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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