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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微企业 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 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函〔2021〕40号)。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空港新城辖区内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补贴要求
(一)企业应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方可申请补贴; (二)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补贴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进行申请; (二)人社民政局负责补贴的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 五、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三)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四)毕业证影印件; (五)劳动合同书首尾页影印件; (六)参保缴费证明; (七)《空港新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八)《空港新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空港新城底张街道航投大厦A203室 联系电话: 029-33635622/33636815
附件1: 空港新城中小微企业 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附件2: 空港新城中小微企业 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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