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即可获得验证码
只需要3秒时间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我要爆料] 西安市住建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恶意推诿拖延

30838 14
发表于 2022-1-29 16: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2020年8月29日,我通过淘宝司法拍卖拍下了一套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43号的住房,之后顺利拿到了法院生效的裁定书,裁定该房可以过户到我名下。由于该房是经济适用房,依据相关规定,需要补交退出经适房的费用转为商品房才可以再办理过户,于是我就去西大街的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经适房退出业务,但西安市住建局下属的保障房中心经审核后,认为应该按拍卖成交价为基数来计算该房转换商品房的费用,但实际上根据《西安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退出经适房应该按照经适房的原购买价来计算退出费用,我对西安市住建局下属的保障房中心计算费用的方式不认可,所以向西安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而西安市政府受理后,以执行裁定书不属于产权确需发生转移变更的情形为由,驳回了我的复议请求,但市政府的这个理由又明显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我不服继续行政复议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了西安市住建局和西安市政府,经过一审、二审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可了我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于2021年12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西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西安市住建局的缴纳差价款通知,责令西安市住建局重新依法作出处理。由于中间经历了疫情,所以我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的2022年1月24日再次到西安市住建局下发的保障房中心办理上述业务,结果相关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又以没收到上述判决书,无法核实我持有的判决书真伪为由,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内容,我通过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核实,法院确定在2021年12月疫情爆发之前就已经给西安市住建局送达了判决书,现在住建局工作人员却拒不按照法院判决书执行,保障房中心一位崔姓负责人承诺三日内给我答复办理,如今已经过去了五天,还没给我任何可以办理的答复,住建局工作人员仍然以没收到判决书,领导不在,领导在开会等理由拒不办理按生效判决书执行。本来违反行政法规乱收费就是违法行为,现在住建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更是知法犯法的严重违法行为。
因为住建局耍无赖,藐视司法权威,对抗法院的判决执行,无奈求助于网络,后附二审生效判决书。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10.jpg 11.jpg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大耳将军 2022-2-7 06:44 赞同 +1
十五个轮回 2022-1-29 18:11 赞同 +1

评论14

祖庵Lv.7 发表于 2022-1-29 17: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领导留言板、市长热线都试试。不行再问问法院查一下签收没。
法院说早就给他们邮寄了,有邮局的送达回执,有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签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29 19: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强小强Lv.7 发表于 2022-1-29 17: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你牛,把市长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idmanLv.8 发表于 2022-1-29 18: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权大于法的地方大资本是不会来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各主体自觉遵循法制、维护法制的权威,市场主体才会活跃,经济才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妙手擎天 赞同 +1
now2future 赞同 +1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1-29 19: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祖庵 发表于 2022-1-29 17:56
领导留言板、市长热线都试试。不行再问问法院查一下签收没。

法院说早就给他们邮寄了,有邮局的送达回执,有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签字。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大耳将军 赞同 +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1-29 19: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今天最新进展,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复我说法院判决的执行需要住建局领导们上会研究,等研究完再给我回复,我要求跟他们科长和上级领导对话,他拒绝了,只表示他给我传这个话,其他事项都不理会,足以见得住建局是何等权力的傲慢,再说明在西安市住建局相关领导心目中,群众利益可以随意侵犯,法院生效判决也可以拒绝执行,自己的手中的权力可以任性的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大耳将军 赞同 +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此用户已注销Lv.8 发表于 2022-1-29 20: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啊   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看看啊2021Lv.6 发表于 2022-1-29 22: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权力的傲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vantageV1Lv.8 发表于 2022-1-30 19: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这口子不能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1-31 10: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感谢各位网友们的顶贴和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2-3 22: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明明年前能办完的事,非要拖到年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2-7 00: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2-7 18: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妙手擎天楼主Lv.7 发表于 2022-2-14 02: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联系侵删

Copyright © 2001-2025 荣耀西安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4053929号-1|陕公网安备61011302000104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