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验证码,即可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即可获得验证码
只需要3秒时间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都市资讯]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17195 2
发表于 2021-7-1 08: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微信截图_20210701083634.jpg

各区县住建局、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1〕1059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工作人员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阳光阳光 2021-7-1 21:09 赞同 +1
阿超不会飞 2021-7-1 19:33 赞同 +1
养乐多lxl 2021-7-1 12:30 赞同 +1
hello1987 2021-7-1 09:01 赞同 +1

评论2

hello1987Lv.9 发表于 2021-7-1 09: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内容提供者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联系侵删

Copyright © 2001-2024 荣耀西安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11000591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0104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