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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共有产权住房都有什么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下《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或在所在地区免费领取《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井推送电子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资格联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郎门进行联审。
(三)资格复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市核井向社会公示。(四)终审意见。市保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井向申请入反终意见。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程序是什么?
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轮候与公开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销售。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销售。分配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发布销售公告,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房屋数量销售均价、产权份额、项目基本情况及登记时间、地点、方式等
(2)登记报名。申请人持资格审核表到规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登记平台办理购房登记报名手续。登记报名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200%的,按登记实际人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200%的,按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参加摇号人数控制在房源总查数的200%。
(3)资格复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参加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4)公证摇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号,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
(5)公开选房。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放弃选购的,按选房顺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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