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1独立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2 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3.1独立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或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的的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 3.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1项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或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1项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或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的工程勘察业绩;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有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或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或工程设计业绩(以业主证明或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2家单位(即设计单位1家为牵头方,勘察单位1家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义务。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