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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 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研判 1月19日至24日 西安市可能出现2-3天重度污染 
为切实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西咸重污染应急办发〔2021〕1号)和《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空港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要求,按照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空港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8时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并于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0时起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小帅温馨提示 为了您的健康 雾霾天气减少外出 如需外出请做好防护
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卫体部门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根据空气质量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提高新城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城管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群众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做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管控和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做好辖区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
2.资源规划、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绿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辖区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城管交通部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机扫和保洁作业,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住建部门督导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
5.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控制力度,确保100%覆盖;联合公安部门做好超标车辆依法查处工作;督导工业企业和各类工地停止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紧急检修作业除外)。
6.改创部门督导水泥制品企业(特种水泥除外)、粉磨站停止生产;督导物流企业(除民生保障类)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督导工业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7.各街镇督导辖区内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加强区域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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