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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侨馨苑业主委员会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你司与我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早已到期,我业委会也向你司多次致函,要求你司能够依法交接,退出我小区的物业服务区域,办理退场、清场相关事宜,但你司一直一意孤行,完全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小区业主的选择。在7月24日,我业委会接到业主投诉,你司未经业委会及业主同意,私自拆除小区公区配套景观建筑,在此之前你司也拆除过18号楼和26号楼之间的木地板,西区景观处的木地板等行为。小区公区配套景观建筑自小区建立以来就存在,也是小区自然环境的缩写。就木地板为例,木制建筑,需要经常维护、保养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但你司不按时维护、保养木地板,待木地板完全腐化不能使用后不顾业主反对,亦未经业委会和业主同意私自拆除,将木地板换成水泥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有区域建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否拆除权利在于业主,而不在于物业,何况你司与我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望你司停止违法行为,将破坏的建筑景观恢复原状,并主动办理交接相关手续,退出我小区的物业服务区域。 我业委会会将你司破坏我小区公区景观建筑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融侨馨苑业主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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