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本人亲身经历,于2017年12月中旬因着急用钱售卖本人名下唯一(按揭)房产,遂通过一家名为“安地居”的中介公司与其介绍的客户签订了定金合同,上述中介公司负责售卖房产的电子垫资撤押事宜,且本人单方面承诺向中介公司支付2万元(从交易完成后本人收到的交易全款中扣除)用于垫资撤押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但期间中介并未与本人主动联系交易事宜,时至2018年3月23日左右,中介才通知本人提供垫资撤押所需资料(征信、产调信息、抵押合同原件产证复印件等)。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本人与中介介绍的垫资方办理垫资过程中,买方申请按揭贷款的银行-西安市西大街邮储支行于2018年4月9日(此事事后中介通知本人才得知)向买方发放了40万元按揭贷款并打入到资金监管账户中。 事后本人向西安市西大街邮储支行求证,支行中一位王姓副行长口头称中介造假本人产证,发放的贷款系风险违规违法贷款欲以追回。 另外本人也向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求证二手房买卖合同真伪,随后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向本人称中介造假本人产证办理了房管局二手房买卖的制式合同及资金监管协议,并开具调查做假证明。 时至今天,本人名下房产有2个按揭住房贷款(本人一直正常还贷且无其他产权纠纷),但银行方面遮遮掩掩百般推诿并未追回40万的违规违法贷款。 是问:西安市西大街邮储支行作为一家国有银行的下属单位的国企精神何在,还有内部人员是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渎职甚至内外勾结非法牟利以致上述情况中的百般推诿遮遮掩掩。 再问:中介拖延本人3个月有余,不先按正规流程办理垫资撤押事宜就能通过一张假产证在房管局营业大厅办理了制式合同和资金监管? 法院受理案件中诉讼主体只有我和买房人,没有长安区房管局和涉事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