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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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西安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并公示年报(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或者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报送并公示年报,也可以关注“高新区企业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用手机完成年报。 2020年6月30日24时年报系统将关闭,没有及时申报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会受到来自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联合惩戒。企业和个体户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资质审核、从业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时,将受到严格的审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土地出让等都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同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现在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等金融活动的参考依据。 如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还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五年内不能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任职受限,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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