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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浐灞生态区营商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群众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经浐灞生态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面向社会征集3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我省、我市和区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征集,形成企业代表20人、社会人士10人的营商环境义务监督队伍。 选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关心支持浐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监督员主要职责 1、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2、宣传浐灞生态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浐灞生态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参与营商环境监督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工作要求 1、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2、不定期报告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3、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履职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4、不得以义务监督员名义从事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 5、不得从事任何损害浐灞生态区公信力和形象的活动。 6、未经浐灞生态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以义务监督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或者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聘用期限 每届任期一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 征集程序 1、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选任。 2、个人自荐。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监督员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选任。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调查、审核后确定拟选人员,颁发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浐灞生态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底版,送至浐灞生态区营商办(浐灞商务中心1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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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4月29日。
联系人:陈翔 联系电话:029—8951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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