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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资讯] 疫情期间西安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3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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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7: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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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企业共渡难关,西安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租金,暂定免收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三个月租金。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际减免租金标准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其中,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为市本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区县、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为同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保障家庭(个人)、新毕业大学生无需申请租金减免,由实施主体组织各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在收缴租金时直接予以免收。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的,由承租单位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附免除单位职工租金的承诺以及公开张贴的免租告示等证明材料,签订免租协议后,通知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办理。配套经营性住房租金减免的,由终端实际承租企业(人)提出申请,附租赁协议、不裁员少裁员证明、疫情期间营业状况等材料,经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和实施主体审核后,签订免租协议后办理。
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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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声悠扬 2020-3-16 00:15 赞同 +1
无为影像之窗 2020-3-15 21:12 赞同 +1
卡卡卡卡包 2020-3-15 20:49 赞同 +1

评论5

有钱人啊Lv.5 发表于 2020-3-15 1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西安免收3个月公租房人才房租金!

3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企业共渡难关,我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租金,暂定免收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三个月租金

据悉
实际减免租金标准
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

640?wx_fmt=jpeg.jpg

640?wx_fmt=png.jpg 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


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

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

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

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

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640.jpg

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为市本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区县、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为同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

保障家庭(个人)、新毕业大学生无需申请租金减免,由实施主体组织各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在收缴租金时直接予以免收

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的,由承租单位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附免除单位职工租金的承诺以及公开张贴的免租告示等证明材料,签订免租协议后,通知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办理。

配套经营性住房租金减免的
,由终端实际承租企业(人)提出申请,附租赁协议、不裁员少裁员证明、疫情期间营业状况等材料,经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和实施主体审核后,签订免租协议后办理。

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

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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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厂Lv.5 发表于 2020-3-15 19: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好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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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下Lv.8 发表于 2020-3-15 21: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西安免收3个月公租房人才房租金物业在收缴租金时直接予以免收

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3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帮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企业共渡难关,西安市将减免市区两级保障性住房租金,暂定免收2020年2月1日-2020年4月30日期间三个月租金。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际减免租金标准按照租赁双方签订的配租协议为准。减免政策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含廉租房,以下同)、人才房的保障家庭(个人);已签订配租协议并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人才公租房的新毕业大学生;承租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的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的单位职工;承租市本级、区县、开发区所属公租房、人才房配套经营性住房的企业(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承租企业二次招商转租的,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终端实际经营承租人,不得赚取租金差。

其中,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为市本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区县、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为同级公租房、人才房租金减免工作的实施主体。保障家庭(个人)、新毕业大学生无需申请租金减免,由实施主体组织各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在收缴租金时直接予以免收。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的,由承租单位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附免除单位职工租金的承诺以及公开张贴的免租告示等证明材料,签订免租协议后,通知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办理。配套经营性住房租金减免的,由终端实际承租企业(人)提出申请,附租赁协议、不裁员少裁员证明、疫情期间营业状况等材料,经保障房运营(物业)服务企业和实施主体审核后,签订免租协议后办理。

西安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要求疫情期间,租金减免应尽量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避免集中办理,不得限定办理时间。租金减免政策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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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小飞Lv.9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20-3-15 23: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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