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西安市政府于本月20日在官网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水务系统企业划转与加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号为市政发(2020)2 号,看了这篇公文,让本人产生了不少疑点:
1、“固有资产”是什么
文中多次出现了“固有资产”,对固有资产的含义本人没有理解,在正式文件中很少有固有资产这种说法,一般为“固定资产”,按照文意,此处应该为“国有资产”。
2、再往下,第三部分实施原则中(三)政策扶持原文是这样:
为保证西安水务集团顺利完成接收工作, 能够将 17户企业“ 接得住、接得稳、管得好气 构建西安“ 大水务” 格局, 授予 西安水务集团特许经营权,并重新核定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费 等相关配套政策, 促进西安水务集团加快对划转企业的重组整合。
管的好气这儿明显多了个“气”。
3、行政区都写错了。第四部分主要内容中(三)扶持措施是这样的:
一是授予西安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以行政许可方式授予西安水务集团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均为30 年, 特许经营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满桥区、未央区、阎良区和高陵区。西安水务集团在特许经营权期限范围内,对新建或新收购的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享有特许经营权。
西安只有“”灞桥区“”,没有“满桥区”。
出现这样低级失误的公文在市政府官网上公开发布,不知道是怎么审核的。赶紧改吧,毕竟咱是副省级城市的市政府,不是偏远地区的乡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