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8名被曝光的行人之一(西安交警供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近年来,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一直是西安交警的重点整治对象。为了加强执法力度,西安交警已在部分路口启用了人脸识别系统,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现场曝光。一旦有行人闯红灯,该行为视频信息和当事人的面部就会显示在远端电子显示屏上,让闯红灯者过完马路之后一抬头,就能看到自己被曝光的场景,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 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起西安交警已对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了升级,除曝光违法画面外,还可以通过面部识别出违法者的身份信息,对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处理后曝光在大屏幕上。 目前西安共有固定整治点位10个,人像采集缉查设备13处。西安交警各大队中队也配有移动式的抓拍设备,高架桥、隧道口等重要节点也都安排有路面执勤警力。 西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有些行人可能感觉自己身体轻巧灵活,闯红灯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毫无危险性。其实在伤人事故中,因行人闯红灯造成事故,行人至少要承担同等责任。闯红灯发生事故比其他事故,行人更容易造成重伤或死亡。另外,正常行驶的车辆遇到突然闯红灯的行人,往往会因急刹车造成连续追尾甚至侧翻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