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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推进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雁塔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曲江新区自身实际,制定此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保障曲江新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合理规划区内中小学校布局,初中探索多校划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不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公开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有关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时间安排5月10日 公示学区划分 5月20日—6月2日 适龄子女摸底登记 6月3日—6月21日 资格审查 6月22日—6月30日 住户一致类分批次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日—7月31日 统筹类分批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日—8月31日 解决剩余各类情况子女入学问题 摸底登记- 家庭户籍业主子女5月20日-31日按照摸底通知要求,经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审核,填写摸底登记表,提交相关入学资料。
- 集体户籍业主子女5月25、26日,6月1、2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至曲江第四小学(春临一路曲江美好时光小区东侧)进行摸底登记。
- 进城务工业主子女5月25、26日,6月1、2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至曲江第四小学(春临一路曲江美好时光小区东侧)进行摸底登记。
- 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摸底登记时遇到问题的,可与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联系,咨询相关政策进行登记或解决。
资格审查- 家庭户籍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发票、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初中另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 集体户籍业主子女,需提供:购房合同正本、首付款收据或发票、集体户户籍卡、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初中另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 进城务工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本、购房发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四证”,初中另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父母双方在曲江新区辖区的居住证;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在曲江新区辖区的居住证明。
- 户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 务工证明: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 二手房业主子女,除提供以上相应入学资料外,还需配合提供买卖交易合同等相关辅助资料。
- 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摸底登记人数和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对家庭户籍业主子女、集体户籍业主子女、进城务工业主子女等不同情况实施分批次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学校学区范围是基本描述,若个别区域内入学学生数超过学校容纳量,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特别说明- 若业主为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长还需提供全家户口均在该住址处的户口簿、孩子父母双方在西安市的无房产证明。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针对此类学生将根据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若房产为孩子父母与直系亲属共有产权情况,为确保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公平顺利开展,孩子父亲或母亲在房屋产权比例中需达到50%以上。在提供正常入学资料的同时,另需提供父母双方在西安市仅有一处该房产的证明。
- 2019年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初中段学区划分探索多校划片。多校交叉区域的适龄少年入学将根据学生户籍、学籍等条件,结合家长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 挂户、空户、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均不符合条件。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假户一经查实,取消曲江新区所有管辖学校的入学资格。
-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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