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个笑话,从前有个地主盖了好多房子,租给佃户,每间房子按一平米100个铜钱每月收费。后来发生火灾了,大部分房间烧毁了,于是地主发动大家自建家园,在原来的基础上重新修复,由于房子是佃户租住的,所以地主说所有维修费用应该佃户们自己想办法,佃户没办法啊,不修的话没地方住,结果就自己筹钱修好了,佃户们便有了自己的新家。
第二年,遇上荒年,物价上涨,地主说物价涨了,房租也要涨,要每平米多收20个铜钱。佃户们集体抗议,说房子是我们自己新修的,为什么还要涨价啊。结果就闹到县老爷那里去了,县老爷说你们谁有证据证明房屋的归属啊,佃户们傻了眼,地主拿出了地契……结果的结果就是佃户该交钱继续交,地主该挣钱继续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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