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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重磅】人民日报发布,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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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5 22: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陕西

西安人都注册了,还不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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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新闻越短,事情越大!!!人民日报发布的简短新闻,本人不能深度解读,还请各位探讨。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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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深处人家 2018-1-16 08:58 赞同 +1
篮球胖小子 2018-1-16 07:43 赞同 +1
诚子 2018-1-15 22:34 赞同 +1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评论20

jbkLv.6 发表于 2018-1-15 22: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
是城中存的小产权以事同人的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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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起云涌楼主Lv.6 发表于 2018-1-15 22: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刚刚返回人民日报公众号查看,仅仅半个小时新闻就被删除了,这又传达了个啥?
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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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大水怪Lv.6 发表于 2018-1-15 22: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人民日报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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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cekingLv.9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18-1-15 22: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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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容Lv.6 发表于 2018-1-15 22: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弄不好乌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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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老地主789Lv.7 发表于 2018-1-15 22: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这是让农民自己建房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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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3864Lv.7 发表于 2018-1-15 23: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抖胆解读一下:

1.农村集体用地入市,仅限租赁市场,还必须由政府统一规划安排。
2.企业福利分房好日子又回来了。(以前是国企,现在互联网企业已初步实现,阿里 腾讯 小米等用房留住人才)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流转,但所有权不变。(禁止城里人下乡建别墅大院)
4.短期对房地产影响不会太大。受益的是城市周边农村的租赁市场,对房屋产权及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有需求的人还会选择购房。

综上,该政策主要是盘活存量用地及城市周边租赁市场,更重要的是进行十九大精神,让全体人民享受平等住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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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ZhkLv.6 发表于 2018-1-16 00: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政策下来会不会大片的种植农用地换身为宅基地,然后所谓的宅基地一扩再扩???尤其是村干部决定着集体用地和村上的公共预留地,目前尚无法解决村干侵占集体利益和搞采石采砂等对国土资源的损害和侵吞。这政策负面风险大得没法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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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uyuLv.8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18-1-16 00: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jbk 发表于 2018-1-15 22:14
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

是城中存的小产权以事同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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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人Lv.8 官方认证 发表于 2018-1-16 06: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国有企业的自有土地可以直接建设住宅小区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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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学子Lv.5 发表于 2018-1-16 07: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1月15日傍晚,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突然发布了一个重磅消息: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说,未来“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新华社的稿件比较短,全文引用如下: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这段话虽然短,但却透露了一个重磅信息:政府垄断“住宅用地供应”的时代,结束了。

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里的建设用地归国家所有。当城市扩大的时候,政府向农村集体征地,将集体用地变更为国家土地后,供应给用地企业或者开发商。未经过政府征地环节的土地,如果建设房子,就是小产权房或者违法建筑。

由于政府垄断了城市建设用地的供应,所以中国的房价易涨难跌。现在政府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宣布自己不再垄断。

未来将新增两种供地途径:

1、农村集体土地经过政府允许,直接建设住宅,这类房子相当于“被政府许可的小产权房”,一般用来对外出租。这就是新闻稿里说的“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企业获得的产业用地,本来不允许建设住宅,现在经过政府核准后给企业员工建设住宅,或者出租、或者有条件出售。也就是新闻稿里说的“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

近日有报道说,华为在东莞松山湖将给员工建设3万套住宅,每平米售价8500元,相当于松山湖商品房价的三分之一。这种房子,就是上面第二条里所说的“非房地产企业建房”。这种房子一般会设定员工完全取得产权的期限,以及政府允许出售的期限。

很显然,在上述两种新变化下,最受益的是以下个人和机构:

1、被地方政府认可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企、上市公司、发展态势良好的创新企业等,他们可以获得定向转让的产业用地,在上面给员工建设住宅。由此,企业竞争力增强,运营成本下降。

2、上述企业的核心员工、中高层,他们将优先获得房子,甚至可能不只一套。

3、大城市近郊的农民,他们将通过集体组织获得“合法建设小产权房”(一般只能出租)的机会,获得大量的土地红利,至少够几代人享用;

4、高学历、有技术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他们可以跳槽到“有建房权”的企业分享红利;

5、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只有这类城市才有持续的人口吸引力,而且越是一线城市、强二线城市(及其附近城市),实施上述新政之后,对优秀企业的吸引力越强。

总之,当政府不垄断住宅供地之后,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的吸引力将大增,大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将大增。远离中心城市的中小城市,将面临优秀企业、人才的双重流失;大城市里的小企业也会更苦逼,因为它们没有“建房权”,留住核心人才只能拼股权和年薪了。

那么大城市的房价会因此下跌吗?这个恐怕也比较难。原因很简单,当政府放弃垄断住宅用地之后,财政收入将受到很大影响,还要建设安居房、人才房、共有产权住房,因此对土地转让收入将更加依赖。所以房价必须维持稳定,才能有持续的土地收入,否则地方财政将崩溃,无力兑现住房保障的承诺。

但人口流失的中小城市就很难说了,在大城市全方位竞争下,大部分中小城市将很难受,房价即便不跌,也会长期滞涨。

有条件多渠道供应住宅用地的城市,也不过数十个而已,无非是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及其附近的一些城市。绝大多数城市是没有资格这样搞的,因为他们财政上根本“玩不起”!

也许有人会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即将转正?当然不是!这个口子政府暂时不会开,如果一开就会天下大乱。

最后,再分析一下国土部长的另外一段话,也是新华社报道的: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这段话意味着,在继农村生产用地(包括山林、池塘、草场)施行“三权分置”之后,宅基地也被分为三个层级的权利:1、所有权,这是农村集体的;2,资格权,是第一轮承包时形成的;3,使用权。

也就是说,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户,他获得其实是“资格权”。他可以把这个权利退还给农村集体,获得货币补偿,然后进城生活。也可以把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比如刚刚成家、分立户口,但没有宅基地的人),获得一笔经济补偿,设定一个使用期限。这相当于给宅基地了一个变现新渠道,有利于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由于国家限制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这部分盘活的资金有很大机会是流入城市,对于城市房价将构成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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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跑线Lv.6 发表于 2018-1-16 07: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在这个前提下,征收房产税,即稳定房价,又保障了地方财政收入,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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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起云涌楼主Lv.6 发表于 2018-1-16 09: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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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笔大叔Lv.8 发表于 2018-1-16 09: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陕西
住宅用地和商品房用地还是两码事,政府还省了拆迁费用,住宅用地的房只能租不能卖。不过也给了城乡结合部的一些人一些红利,但是风险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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