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 发表于 2017-10-7 10:17 打人的这狗东西汉奸种有没有被抓才是大事,打人就属于故意伤害。按治安管理条例,必须抓人。可惜啊,没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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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份老男 发表于 2017-10-6 16:43 你留学多年,不熟悉中国法律,但你是中国人!!!外国也不能殴打环卫工!
哈佛耶鲁MIT 发表于 2017-10-6 17:06 破大学有啥优越感啊
cscscsccss 发表于 2017-10-6 17:26 哪个人瞎了眼会给这么一个野鸡大学的野鸡老师一千万。脑子有虫啊。
1002985485 发表于 2017-10-6 18:11 坐看陕西科技大学如何处理此事!此人不配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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