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在远山 发表于 2017-6-25 11:02 宣传材料都是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材料一般都会有小字备注无效的,以宣传材料来要挟,只能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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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ie-029 发表于 2017-6-25 11:53 如果宣传单有用还签合同干啥?长安万科城以前还宣传铁一中意向签约呢,学位卡和学位协议才有效!
王先生135 发表于 2017-6-25 15:06 我觉得法律肯定支持,不管什么样的宣传,否则不利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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